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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为落实项目法人全面管理责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部、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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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为加强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单位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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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质监站,有关建设单位:“十三五”期间,全市交通建设任务繁重,以杭绍台高速公路为代表的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将全面开工建设,同时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给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带来巨大挑战。面对困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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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各处室(分局)、单位:按照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为切实破解当前工作中因土地房屋分散登记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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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现将《绍兴市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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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可参照执行。补助奖励政策的兑现按绍政办发〔2007〕182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执行。(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企业上市和促进上市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2〕6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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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开展工作。(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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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根据本意见制订实施意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报市信贷支持产业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绍兴市五大产业信贷联系行名单附件:绍兴市五大产业信贷联系行名单一、纺织产业联系行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牵头行)中信银行绍兴分行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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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有序推进。要建立基本药物效益评价和考核制度,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补助挂钩。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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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各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组要加强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每半年形成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同时要针对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24.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组建绍兴市服务业联合会,加强对各服务业行业协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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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各处室、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精神,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2号),现就加强我市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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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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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9〕10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93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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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7日绍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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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近年来,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经评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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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1〕39号)和《关于印发“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有关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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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组织:现将《绍兴市支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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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教体局:现将《绍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绍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doc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教育局2022年3月22日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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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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