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动新时期绍兴制造业发展格局重塑和竞争力跨越式提升,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和鲜明辨识度的先进制造业强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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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现代品质畜牧业建设,形成生产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新格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畜牧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处理当前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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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茶叶是绍兴历史经典产业之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茶叶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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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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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wps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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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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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现将《绍兴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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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和领取期限作如下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每人每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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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现将《绍兴市市级乡村人才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组织实施。绍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3日绍兴市市级乡村人才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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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市级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激发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和服务效能,特制定《绍兴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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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市级有关单位:现将《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8月17日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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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交通建设领域的发展环境,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农民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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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为落实项目法人全面管理责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部、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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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为加强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单位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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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质监站,有关建设单位:“十三五”期间,全市交通建设任务繁重,以杭绍台高速公路为代表的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将全面开工建设,同时全市交通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给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带来巨大挑战。面对困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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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各处室(分局)、单位:按照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为切实破解当前工作中因土地房屋分散登记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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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现将《绍兴市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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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书面报送市经贸委。(二)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开展“工业投资推进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敢于走进矛盾,善于破解难题,务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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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6.示范一批:树立一批投资典型。6月上旬举行一次工业投资现场会,强化典型带动,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项目推进系列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齐心抓投入、合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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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绍兴市优化投资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班子,加强督查考核;市、县各部门要帮助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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